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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app【资讯】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版收费公示系统上线发布日期:2023-12-25 22:02:29 浏览次数:

  江南app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202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2020】24)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和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口岸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的相关要求,在市商务委(口岸办)指导下,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收费公示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上线,各收费主体可自行登陆本系统,自主进行收费目录清单的录入和维护,所有收费信息可在网页端、微信端查询江南app。

  打开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地方特色应用-信息查询-收费公示,无需登录即可在线

  若企业需自主录入和维护收费目录清单,则需登录上海单一窗口账号。打开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使用已有账号进行登录。如果还没有账号,点击“立即注册”注册账号

  进入首页,鼠标移至右上角应用按钮,出现应用菜单。选择“信息查询”,再点击“收费公示”

  进入收费公示首页,鼠标移至左侧处,再移至“所有菜单”,出现收费公示系统菜单

  针对已有上海单一窗口账号的企业用户,为已有账号开通使用收费公示系统的权限;还没有账号的企业用户,请先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页自行注册上海单一窗口账号。如果已有收费公示系统权限,可以跳过此步骤

  系统会读取账号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账号还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需要自己手动输入

  点击输入框旁边的“放大镜”按钮,系统自动回填企业名称、办公地址、法人姓名,法人联系电话和负责人姓名选填。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江南app、PNG、BMP、PDF,且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

  仔细阅读真实性承诺书江南app,点击“确定”按钮,在方框内打√,然后点击“下一步”

  如果还没有绑定过手机号码,先输入负责人联系电话,点击“发送验证码”。正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绑定”按钮

  注意:如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正确,或者没有上传营业执照影印件,将无法开通收费公示权限

  收费目录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计价单位、货物属性、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江南app、备注、进出口类型江南app、收费标准说明、收费依据等要素。

  其中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必填。货物属性包括:普通、冷链、贵重、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活体动物;收费性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政府性基金。

  注意事项:导入时会把原有的收费目录清单全部删除,替换为excel中的目录清单

  双击其中一条记录,查看历史收费目录清单;双击其中一条项目,查看收费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