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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应聚焦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型江南app开放”发布日期:2023-09-29 12:11:45 浏览次数:

  江南app“今年的重中之重,就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全方位制度型开放。要为国家试制度,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压力测试。”

  2023年3月30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如是说。

  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 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9月21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落实《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表示“用一年时间,着力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各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

  上海自贸试验区如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取得了哪些进展,目前还有哪些阻碍?

  针对这一话题,南方周末记者专访了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临港-华东理工大学自贸区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彭德雷,他从2019年开始关注相关话题,并发表过多篇文章江南app。

  彭德雷:2021年9月和11月,中国分别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表明中国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若干措施》出台标志着我国开始在实质内容上正式对接CPTPP和DEPA等国际高标准规则。

  《若干措施》的三十三条内容主要是对标CPTPP规则,个别条款在DEPA的内容中也有体现,如DEPA第2.6条针对快运货物6小时通关等贸易便利化措施。这说明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具备比较成熟的条件来适用这些规则。

  据悉,实践中上海在货物贸易便利化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近日,上海市发布的落实《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中,对此也进行了突出强调。

  南方周末:您曾提到,相比CPTPP和DEPA等国际高标准规则,《若干措施》中关于数字经济的内容在范围上仍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该如何理解?

  彭德雷:《若干措施》中与数字贸易相关的规则有两条,一是关于线上消费者保护,二是关于软件源代码的披露问题。但CPTPP第14章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中涵盖了18条,每一条下面还含有不同的款项。

  例如“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即任何缔约方给予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创造、生产江南app、出版、订约、代理或首次商业化提供的数字产品待遇,或给予作者、表演者、生产者、开发者或所有者为另一缔约方人的数字产品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其他同类数字产品的待遇。

  再比如,CPTPP中关于“计算机设施的位置”规则中有一条:任何缔约方不得要求涵盖的人在该缔约方领土内将使用或设置计算设施作为在其领土内开展业务的条件。每个缔约方也都会考虑到数据安全问题,所以CPTPP针对这一条规则补充了例外情况,即本条中任何内容不得阻止一缔约方为实现合法公共政策目标,这为各国缔约方留出了一定的政策空间。

  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将来如何进一步对接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计算机设施的位置等国际高标准规则,还需要做更多的系统性考虑江南app。这些条款也是DEPA中的关键条款,他们对数字贸易等数字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当然,这也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提供了空间。

  彭德雷:相比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目前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主要承担着制度创新的功能,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方面应走在前面。

  但高标准国际规则很多。以CPTPP为例,涵盖投资、电子商务、环境等30章节的内容。如果现阶段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去对标每一个章节,我觉得是有难度的。

  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条件来看,积极对标DEPA,聚焦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更有优势。

  首先,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数字贸易的产业基础是其他自贸试验区无法比拟的,上海是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贸易基础成熟,2019年新设的临港新片区也在积极探索国际数据港建设。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这也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

  南方周末: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在数字经济领域为推动中国加入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阻碍是什么?如何突破?

  彭德雷: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对标DEPA,对于中国加入DEPA有全局性的意义。上海自贸试验区适应DEPA的程度、所遇到的问题,能为中国在后续加入DEPA参与谈判提供经验参考。

  目前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对接CPTPP、DEPA的过程中总体仍然处在探索阶段。

  例如,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必须考虑到国家安全,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时,必须做好风险的评估和防控。数据自由流动到底面临哪些风险,风险有多大,会带来哪些影响,肯定需要更细致化、更体系化的考虑。

  可以从两个切入口突破,逐步扩大对接的范围。首先,可考虑借鉴负面清单的做法,研究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如果这类数据在目录里,管理规范层面需要更严格,反之,可以相对宽松。其次,还可以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做数据跨境流动的试点。

  南方周末:临港新片区设立以来,在数字贸易方面推进制度型开放已完成一些探索,有哪些亮点?

  彭德雷:首先是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在8月30日印发的《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深化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这是临港新片区针对服务贸易发展的一份综合性方案,具有突破性意义。

  其中,《实施方案》针对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的举措。比如,开展数据监管沙盒试点,推动电子发票、数字身份等一批跨境数据合作项目的落地。数据监管沙盒相当于在一个区域内对某个主体采取一些监管措施进行试点,再根据可行性和效果判断是否适合推广。而电子发票、数字身份的落地,可以提高贸易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这几项举措其实就是DEPA的内容,也是临港新片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的具体行动。

  另外,临港新片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走得比较靠前,比如国际通信海缆设施的布局建设,以及国家(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及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建设等。

  南方周末:在数字贸易领域,临港新片区接下来可以先行先试哪些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一是加强数字企业的合作。DEPA“中小企业合作”的章节提到,“缔约方应开展数字中小企业对话。对话可包括来自每一缔约方的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学术专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建议搭建合作组织或定期开展论坛,促进中小企业、中资外资企业之间的交流,而且在华外资企业的诉求也可以通过这个机制反映出来。

  围绕数字投资者关注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在保障国家安全前提下,也可解决外商投资者在华投资的后顾之忧。

  二是加强数字企业的互认。DEPA第4.2条规定,“缔约方应努力相互承认其他缔约方的数据保护可信任标志,作为便利跨境信息传输的同时保护个人信息的有效机制”。在完成信息互认、安全互认后,若双方需要进行数据流动或交易,就可以减少很多程序上的要求,节约成本,相当于彼此建立了白名单。

  比如,此前有中资企业获得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授予的数据保护信任标志(DPTM)。它用于认证已部署数据保护措施的企业,以证明其业务遵从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类似地,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二条也有相关表述,即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江南app,推动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之间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互认。

  南方周末:数据跨境流动被认为是开展数字贸易的基本前提,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在这方面的实践情况如何?

  彭德雷: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数据跨境流动总体上是在数据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下操作的。

  我和实务界交流时,感觉到他们很重视数字信任环境的建设。数字信任环境包含网络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内容。比如,在数字贸易过程中,要保障不能发生大规模的数据泄露或网络袭击。

  上海在发展数字贸易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实施方案》就提到,临港新片区要打造全国首个数字信任试验区。另外,今年7月,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开发布《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数据流通交易若干规定(草案)》全文,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总体脉络和价值理念是加强对数据的利用,过去很多政策强调对数据的保护。如果数据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有助于促进数据经济的发展。

  南方周末:过去十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取得了许多成果。在您看来,最重要的成果是什么?

  彭德雷: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一概念的提出具有一定的背景,主要是基于当时中美双边投资谈判时,美方就投资准入提出的一些诉求和范式。

  但最初大家也不知道能否落实这两个制度,就先拿到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江南app。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运行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此后经过多年尝试,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所以到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正式被写入法律。

  这两个制度从试点到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达到了自贸试验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效果,体现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使命。

  南方周末:商务部印发的《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中,特别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这方面可以怎样做?

  彭德雷:上海自贸试验区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例如,临港新片区正在积极对标世界银行在今年5月新发布的营商环境项目概念文件,即B-READY项目。

  据我了解,临港新片区每年都会请会计师事务所做营商环境的评估。就在不久前,我和同事到临港新片区参与了一场关于营商环境的研讨会,给大家讲B-READY的争端解决、破产和劳工这三个章节的内容,比如可以通过网上仲裁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世界银行新版的营商环境评估指标里纳入了有关数字贸易的内容,即数字贸易限制指数。未来国内也有可能会把对数字贸易的限制作为营商环境评估的内容之一。

  南方周末:2023年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十周年,接下来将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您认为应如何提升?

  彭德雷:现阶段,我国对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总体目标要求,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要提升,目前主要是对标DEPA和CPTPP;二是市场准入水平要提升,重点在投资和服务贸易领域加大压力测试;三是改革系统集成、协同创新要提升,重点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统筹协调,增强先行先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