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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app中国的国际贸易历史要从清朝说起发布日期:2024-01-30 02:43:57 浏览次数:

  江南app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随着世界历史进程进入到地理大发现时代或大航海时代,“全球化”开始初露端倪,这一变化深刻改变了世界历史大格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自然也不能自外于世界。明代以澳门为中介的国际贸易航线的开辟,将中国商品迅速推向国际贸易市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不断走向紧密。北京作为明清王朝都城所在,不仅是国家重大外交活动的举行地点,同时也是国内外重要的消费中心城市,包括朝贡、朝觐制度伴生的使团贸易,以及远涉重洋的外洋贸易,不仅成为本地区商业发展中典型的“国际贸易”构成,同时也成为中国走向全球化的另一种叙事。

  在清朝的对外关系中,同朝鲜的交往最为密切。清朝入关之前,经过两次征伐江南app,李氏朝鲜王国成为清朝的藩属国。自此,如逢重大节庆典礼之日,朝鲜都要派遣使者前往北京朝贡。据统计,从雍正元年(1723年)至乾隆末年(1795年),朝鲜派往中国的使团共205次,清朝派往朝鲜的使团为53次江南app,大大加深了两国之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清朝规定,凡外国朝贡来京颁赏后的剩余货物,可与中国商人在会同馆中进行交易,开市日期一般为三日或五日。

  中朝双方使团的频繁往来,推动了来京朝贡贸易的兴盛。康熙十六年(1677年),大司谏李元祯奏报说:“比年赴燕商贾车辆,倍蓗于前,弥亘数十里”。每至会同馆张贴开市榜示之后,就有胡人持各色货物前来交易,其交易之盛甚至导致负责朝鲜使团贸易的译官“是日不食,但吃酒及冷物”。据时人记载,当时每至会同馆开市之日,馆中人声鼎沸、异音喧闹,热闹至极。乾隆年间二月某日,朝鲜使团即将回国之际,有商人赶在晦夜之时来交易,“馆门乍闭旋开,诸商捆入江南app,达夜喧争江南app,殆不能睡。”

  清代参与会同馆的商人来自全国各地,数量“不可尽记”,且为促成贸易均各有奇招。如邦庆店(今河北三河市)项姓商人每逢朝鲜贡使到达山海关,便“率其子迎劳诸译,欢笑款款”。另有于姓商人则因与使团关系密切,“买卖多付之”。当时与朝鲜使团贸易最为密切且财力最为雄厚者,“惟有郑、黄两姓当之,皆致巨万。”其中郑氏商人即郑世泰,其父因与朝鲜商人从事绸缎贸易起家,到郑世泰时已“家业累十万金,甲于北京”,被称为“北京大贾”。郑氏在当时中朝贸易中基本处于垄断地位,凡市面难买之货,“求之此家,无不得者,下至花果、竹石、名香、宝器,亦皆种种具备。”因而当时的朝鲜买家凡有大小买卖,则“奔走其家,昼夜如市。”外馆:从北京到库伦的蒙货贸易

  早在明代开始,蒙古商人便充当着中俄贸易的中间商,他们负责从中国贩运商品,并转卖与俄商。清朝入关之后,清政府设置理藩院来管理蒙、回、疆等少数民族事务,其中内馆与外馆同为理藩院的下设机构,作为内、外蒙古来京朝觐的年班使臣之接待馆舍。来京蒙古各部朝觐期间的日用廪饩,及蒙古等牲畜应入官厩喂养者,均由内外馆分别查报理藩院负责办理。

  与蒙古年班制度相伴,清制规定蒙古王公年班来京期间可允许随员及商人携带一定数量的货物到京贸易,并规定与藩属朝贡贸易等同管理,“一应货物不令纳税”。当时蒙古王公携带来京的土仪蘑菇、黄油、皮张等物,均在外馆附近栈房寄存,其四至范围,东至安定门大道,西至黄寺西村,北至土城,南至关厢。此后随着蒙古年班制度取消,外馆也逐渐演变为北京专门的蒙货贸易中心。据《天咫偶闻》中记载,安定门外“两黄寺之东,为蒙古外馆。市廛栉比,屋瓦鳞次。充街隘巷,只见明驼,列肆连箱,惟陈服匿。而居人除蒙古外,皆贾人也。殷殷阗阗,有如素封矣”。另外,玉河桥侧的内馆,贸易也非常兴盛,时人记载这里“贾肆栉比,凡皮物、毳物、野物、山物、荋物、酪物,列于广场之中而博易焉”。

  民国年间,大量商号以外馆为其总庄,在外蒙地区的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地设立多处分庄,从事着中国、蒙古、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库伦,今外蒙古乌兰巴托,因清代在康熙和乾隆年间分别与俄国签订了划界和贸易条约,尼布楚、恰克图、库伦等地获得了合法贸易地位,库伦由此也成为外馆商号分庄最多的地区之一。据记载:“中国人商店于库伦最占优势者,为北京人之商店”,且“较为清洁”,故“幸运者易得厚利致富”。其中规模较大的有通和号、福来号、协和公、隆和玉、人和厚、隆兴和、隆聚和等10家,资本皆各在5万元之上。这些商号从北京外馆出发,经过张家口,最终到达外蒙的库伦江南app、乌里雅苏台、恰克图等官方贸易地,成为草原丝绸之路上的商旅队伍的重要一支。

  中俄两国虽然没有朝贡关系,但两国之间的间接贸易起源很早。据俄国人记载:“中国的丝绸、锦缎等商品,早在公元10世纪就已传入俄国。在13-14世纪,这类商品经由中亚商贾,重又行销于俄国的各个城市。”中亚商贾就是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布哈拉商人,他们广泛分布于各条商路,是亚洲腹地的重要中介商人,“他们在俄国与更遥远的东方各国的贸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从15世纪开始,俄国便着手探索与中国的直接贸易联系。在官方建立正式联系之前,活跃在蒙古北部边界地带的俄罗斯哥萨克人便已与明朝、蒙古各部开展了频繁的贸易活动。至1656年,俄国派出的第一个使团是巴伊科夫使团,他们携带了5万卢布的商品来京贸易,商队总共有100人,在京成功销售了毛皮、金刚石、皮革等商品之后,又采购了3万卢布的中国商品回国。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三十一年(1692年)清政府允许俄罗斯可直接来京贸易,规定贸易人数不得超过200名,隔3年来京一次,并允诺“一应货物不令纳税”。同时,清政府出于“永息兵戈,永远和好”的目的,对来京的外国使团和商队一律给与礼遇,特设专门的邸舍予以安置。清政府在北京的御河旁建造的俄罗斯馆,其前身便是建于明代的会同馆,分为南北二馆,主要用来接待俄国留学生和商队。

  俄罗斯商队主要携带黄金、银块、瓷器、宝石、茶叶、绸缎等商货来到北京贸易,从北京购买的中国商品主要有茶叶、丝织品、棉织品、大黄、烟草、各种宝石、瓷器、银器和漆(木)器具等。皮货是中俄贸易最主要的商品,据说俄商在莫斯科带出1000卢布或等值的皮货,从京师换回的货物可值6000卢布,获利极为丰厚。第一支来京贸易的俄国商团共有205人,带有1650匹马、562头牛,载货车辆共475辆,货物价值高达285400卢布,包括150万张松鼠皮和貂皮、狐狸皮、猞猁皮等。中俄皮货贸易的兴盛,对北京地区的消费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当时以俄国毛皮和呢绒制作的服饰便引领了北京服饰消费潮流,从宫廷显贵到商贾百姓都争相穿戴。

  明清以来北京城内聚集着大量来自朝鲜、俄罗斯、蒙古、越南、琉球等地的贡使和商人,他们不仅带来了琳琅满目的奇珍异宝,更是给北京这座大都市增添了浓郁的异域色彩。在明清北京鼎盛的商业市场中,不仅有碧眼胡商和漂洋番客,更有来自异域的珊瑚树、祖母绿、猫儿眼等商品。清代朝鲜使者洪大容在观察隆福寺的庙会时看到了诸多来自西洋地区的货物后感慨,北京市场中“西洋良工之利器”在在皆是。明清北京作为都城所具有的消费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不仅是最核心的城市特征和内在动力,同时以其为中心形成的市场圈和交往圈,对北京与相关地区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当今,北京全力打造消费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从城市发展历程来看,无疑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作者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史志学所副所长)(原标题:清代北京商业中的“国际贸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