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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索赔:曾江南app被媒体质疑存在融资性贸易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发布日期:2024-01-02 08:00:57 浏览次数:

  江南app股票于前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12月26日,国联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3号),公司涉嫌信披违规;同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南app、刘泉、钱晓钧江南app、田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4号),显示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海市梁律师提示:凡自2021年3月30日(含)至2022年11月24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1月2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凡自2021年3月30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挽损。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早在2022年11月24日,知名媒体发文《国联股份的惊天谎言?客商复杂交织背后“隐现”融资性贸易网》,对国联股份提出以下3点质疑:1、国联有没有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业绩膨胀扩张。2、为何人均创收如此巨大?公司旗下子公司只有4人,但是21年却能创收超25亿元。3、不断募集资金究竟是融资性贸易网络中的一环,还是公司确实有资金需求?次日,上交所对国联股份发出问询函,要求核实相关事实。随后,国联股份两个交易日股价跌停。同年12月2日,国联股份及独立董事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同时认为:媒体报道所述公司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不属实;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后来,2023年4月28日,国联股份披露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更正公告称,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调减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0.84亿元,调减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19.32亿元江南app,调减2022年三季度营业收入210.4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83.35%。2023年5月16日,国联股份再次披露《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及《关于2020年至2021年有关财务数据更正公告》,公告显示,由于难以完整取得或拥有 除客户签收单以外的其他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直接依据江南app,公司将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97.39亿元,;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23.40亿元。

  2023年8月8日,国联公司因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90号。次日,国联股份收到上证公监函〔2023〕0169号,原因主要系上市公司2022年业绩预告不准确,营业收入的差异幅度为44.57%,绝对差异金额高达323.81亿元,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且迟至2023年4月27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至此,国联股份是否涉及到财务造假,需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果江南app,但国联股份已涉及到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符合本文前面提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人可准备材料挽损。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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